内地女生怒撕港中大“港独”宣传海报
9月5日晚上,中大民主墙又贴满“拒绝沉沦 唯有独立”的海报,一名内地女学生出于义愤撕下海报,两名“港独”学生见状即刻上前阻止,用广东话质问这位女生:“为什么要把海报撕下来?”
女生表示:“我听不懂(广东话),但我只知道这种东西不应该被贴出来。”
“港独”学生继续用广东话劝阻,女生再一次表示听不懂后,他们改用不太流利的英语称:“这是我们的民主墙。”
女生也马上以英语回怼:“对对,如果你们在讨论民主,你们可以贴上去,我可以撕下来。”
“港独”学生又继续说:“如果你反对,你可以贴一些反对的意见上去。”
女生也毫不示弱:“你们都贴满了,我们没办法贴其他的。而且,谁给你们的权利这么做?”
录制视频的学生说:“同学们给我们的权利。学校给我们的权利。”
这名内地女生立马说道:“你们说你们代表学生,我也是学生之一,我不同意。”
随后,女生更主动发起“进攻”。
当发现现场有香港记者和学生会在拍视频,女生说道,“(就因为我撕了海报)你们就要曝光我?就要侵犯我的肖像权?来拍摄所发生的事情?带摄影机是你们的权利,但是我从未同意你们拍我。”
虽然对方人多势众,但女生依然激辩了2分多钟。
然后,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句,“我跟你们说过了,我不同意你们拍我,我也不同意学生会的所作所为,我也是学生之一,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做。”
而“港独”学生还在身后喃喃自语,“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没有权利这样做。”
女生听到后,回头说了最后一句,“因为这不是学生们的心声。”
视频在这:(制作/杨震宇)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n05479zf9i8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网友们看了这个视频后,纷纷为这位女生竖起大拇指。
互联杂谈后记:
上面转自环球时报,绝对真实可靠!
其他不说,先看下面 百花深处233的留言:
难道他认为的自由就是可以做任何事情吗?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写明了,公民有言论自由,但这不意味着你可以说任何话,所谓言论自由是说你有发表自己观点的自由,无论这个观点对错。
你可以公开说:
我不喜欢张三。
我讨厌张三。
我恨张三。
但你不能公开说:
张三是个小偷(即便你能证明张三是小偷,因为这涉及对方隐私)
张三50岁了(如果是假的你就是诽谤,如果是真的你就是泄露地方隐私)
但是对于公众人物,特别是政府官员,你可以更自由些,比如:
川普是个坏总统
川普是混蛋
川普是SB
但是至少在美国你不能说:
我要去干掉川普
警察绝对找上门,你这是威胁,而上面的则是你的观点,我觉得你不行就是不行,行也说不行,这就是言论自由。
你可以公开说:
我认为美国应该坚持资本主义
我认为美国应该改换社会主义
我认为美国应该改为帝制
这都是你的观点,无论对错(其实对错根本没有人能简单判断),你有发表的权利,如果其他人阻止你,那么就侵犯了你的言论自由,虽然他可以发表和你完全相反的观点,但就是没有权利禁止你发言。
对于非观点类的,事实描述类的,则没有那么自由,尤其是利用虚假事实去赚取利益的,就是诈骗。对于针对他人的隐私则更加不自由。
所以 百花深处233,明显犯了错误,他认为自己有权禁止别人的“错误“言论。
即便对方的海报的确是十分肯定绝对的错误,那也只是一种观点,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。
这名内地女生该做的就是,发表自己的观点,坚决的将对方的观点怼回去,墙上贴满了怎么办?你弄一张覆盖上去啊,既然这面墙是大众发表意见的,有空的地方你就贴,没空的地方,你就选贴久的覆盖上去,大家分享言论空间!
至于独立和统一哪个好,这个问题不简单,甚至会随着不同时代不同情形有不同答案,在你做出你的决定前,建议看一下,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观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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